界面新聞記者 |
近日,裁判文書網披露了一則券商高管討薪的一審民事判決書,討薪者為粵開證券原副總裁黃某明。
黃某明向法院主張,粵開證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賠償金843480元;支付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間的績效獎金200萬元;支付2020年11月工資10萬元;支付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未休年休假工資1321800元,合計426.53萬元。
黃某明于2003年3月1日入職粵開證券,崗位為副總裁,雙方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月工資稅前100400元(固定部分),每月不固定時間銀行轉賬發放上個自然月月工資,每年發放13個月工資,另有浮動獎金(實際上就是績效工資),每年春節前發放上一年度的績效工資。
黃某明最后工作至2020年11月30日,工資發放至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1月的固定工資沒有足額發放,實際發放54110.6元,存在差額。
粵開證券則指出,無需支付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間未休年假工資報酬341258元。無需支付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績效390500元。黃某明2020年5月崗位調整開始,至2020年11月30日沒有提供過任何勞動?;涢_證券發放黃某明工資至2020年11月30日,實際發放54110.6元。
2020年12月17日,黃某明就該案勞動爭議向北京市朝陽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2021年6月4日,該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涢_證券支付黃某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未休年休假工資341258元;粵開證券支付黃某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績效獎金390500元;駁回黃某明的其他仲裁請求。
黃某明與粵開公司均不服仲裁裁決,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
一審法院認為,關于2020年11月工資,黃某明認可粵開證券為其繳納了2020年11月的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其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個人承擔部分、個人所得稅的數額表示不清楚,故本院對粵開證券關于上述情況的主張均予以采信。
粵開證券支付黃某明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工資54110.6元,當月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個人承擔部分為6108元,個人所得稅為40181.4元,經計算,粵開證券支付黃某明上述期間工資不存在差額,故對黃某明要求支付上述期間工資的請求不予支持。
關鍵問題在獎金部分。法院指出,關于2019年績效獎金,根據粵開證券提交的黃某明離任審計報告顯示,黃某明2019年收入及利潤完成情況均超過100%,根據KPI指標評價,收入權重30%及利潤權重40%,均全部完成。
粵開證券認可黃某明2019年績效應發426000元,故在進行合規問責扣發績效前,黃某明2019年的績效獎金應為781000元。
因黃某明承擔管理責任的私募資管業務存在違規行為導致粵開證券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出具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粵開證券依據《粵開證券合規問責辦法》第十三條及附件1的規定扣發黃某明50%績效獎金并無不妥,故在進行合規問責扣發績效后,粵開證券應支付黃某明2019年績效獎金390500元。
關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的績效獎金,黃某明認可《崗位調整通知》的真實性,其自2020年9月28日起不再擔任粵開證券的副總裁,而《高管薪酬與考核管理辦法》第十八條亦載明高管考核以年度為考核周期,2020年其任職時間不足一個完整的考核周期,且考核周期內發生崗位調整,其雖主張仍然享受高管績效獎金,但未舉證,粵開證券對黃某明的主張不認可,故本院對黃某明的主張不予采信,對其要求支付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績效獎金的請求不予支持。
關于勞動關系解除,2020年11月30日粵開證券向黃某明送達了《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以黃某明未能履行職責被監管機構處罰為由解除與黃某明的勞動合同。根據《124號決定》《125號決定》《問責決定》。
黃某明簽署《合規承諾書》,承諾嚴格遵守各項證券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行業規范和自律規則,以及所任職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現因其承擔管理責任的私募資管業務存在違規行為導致粵開證券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出具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該行為符合《粵開證券合規問責辦法》第十三條及附件的規定,粵開證券以此為由與黃某明解除勞動關系并無不妥,故本院對黃某明關于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的請求不予支持。
關于未休年休假工資,雙方均認可黃某明自2018年開始每年享受15天年休假,2019年休了10天年休假?;涢_證券應支付黃某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間未休年休假工資403409.21元。
最后法院判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之規定?;涢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七日內支付黃某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0日績效獎金390500元;粵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七日內支付黃某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間未休年休假工資403409.21元;同時,駁回黃某明的其他訴訟請求;駁回粵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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